胆大绵阳某人冒充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男子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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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却摇身一变,成为“中央电视台工作人员”,以帮助被害人曝光“房屋拆迁”“养老保险”等问题实施诈骗。日前,涪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年出生的男子杨某某,四川省旺苍县人,无业。曾因犯诈骗罪,于年1月被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年5月刑满释放。然而,杨某某并没有洗心革面,而是再一次干起了诈骗的勾当。这一次,他要冒充的竟然还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

年2月,杨某某虚构身份,使用伪造的中央电视台工作证,谎称其为中央电视台驻四川工作人员,称能帮助被害人易某某曝光“房屋强拆”“养老保险”等问题,以及为被害人蒋某某曝光“养老保险”的问题,并提出要收取相应费用。年2月20日,易某某向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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