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超2亿元四川广元杨佳等10人涉

8月26日,四川苍溪法院依法对非法获取超2亿元的杨佳以及其他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当日,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佳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告人杨佳,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其通过骗取国家保险金、串通拍卖低价收购破产企业资产、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国家资金等,逐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为获取更高利益回报,杨佳对外非法放贷,收取高额利息,并从年开始,笼络张其、昝加兵等人为其收取欠账,并由妻子冯利管理账务及公司资产,逐渐形成了以杨佳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张其、冯利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当地实施了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极大心理强制和威慑,致使十余名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大量非法敛财行为让杨佳获取了超2亿元的巨额不法利益,其中绝大多数由其夫妇占有,部分用于行贿旺苍县领导干部寻求非法保护,部分用于豢养组织成员,通过“黑”“官”“商”相互勾结,使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并长期危害一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以被告人杨佳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纪律严格,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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