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年旺苍城乡居民基本医

注意了!

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广元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医保发〔〕43号)精神。旺苍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旺苍县税务局,关于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缴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年我市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年9月1日开始,年12月31日截止。请务必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缴费将给您医保待遇享受带来影响。

参保登记

(一)首次参保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暂住地)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二)-般人员跨县区参保,需先到新参保地的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方式

(一)协议代缴城乡居民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实行银行代扣。(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绵商银行的网点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三)网上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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