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旺发改〔〕号、旺发改〔〕号、旺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旺苍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号、旺发改〔〕号、旺发改〔〕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
2.3项目规模:(1)旺苍县公安局东河派出所及刑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旺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民警备勤用房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旺苍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2.4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