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及相关政策,并按旺人医2号文件规定;经院党委员会研究决定,招聘康复医师1人、康复理疗治疗师2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政治思想、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为主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考核、政审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二、招聘的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理疗专业),并具有从业资格证;
2.年龄在二十至三十五周岁;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地点随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3.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