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为国家一级火险县,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今冬明春全县森林高火险天气偏多、火险等级偏高,森林防灭火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旺苍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办选取了3起案例进行通报,望广大人民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案例一:年2月24日,我县三江镇厚坝村村民赵某某,在三江镇小溪村二社大茅台(小地名)砍伐林木时,不慎砸断高压电线后引起电线短路起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0.31公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其野外违规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年5月1日17时许,我县东河镇原南峰村村民李某某(男,69岁),因在自家竹林地内烧杂草垃圾不慎引发林地起火,过火面积0.公顷,现场无人员伤亡和林木财产损失。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年5月3日17时许,我县九龙镇庙子村村民孙某某(男,74岁),因在其自家田地内焚烧秸秆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0.83公顷。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其野外违规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处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旺苍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4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