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油库、加油站(点)环境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号)要求,结合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联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开展了油库和加油站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年9月15日,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旺苍县亨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双汇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红旗加油站、旺苍县永旺加油站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三家加油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急物质不完善,储存不规范;二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频次较低;三是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标牌不正确。
针对上述问题,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上述三家加油站开展以下环保整改:一是完善应急物质储备种类,并规范进行储存;二是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频次;三是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置相关标识标牌。通过后期检查,上述三家加油站已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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