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旺苍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旺教发〔〕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食堂食材供应商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二、供应品种:1个包件(实际加工用的相关食材),2个类别(A、蔬菜类、豆类、蛋类、干杂调味品;B、肉类)。
三、供应数量:根据学校提供的采购计划。
四、交货地点: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小学校学生食堂。
五、供货期限:2学年。其中,首次签订1学年(即年秋季开学起至年7月师生放暑假离校之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学校组织测评,服务满意度达85%及以上,续签合同1学年;若服务满意度测评低于85%,不再续签合同,重新遴选供应商。
六、供货商资格要求
供货商参加本次遴选的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要求
1.参与遴选供应商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领取遴选文件并交资料费元/份(不论中选与否,资料费不退)。
2.供应商在递交遴选应答文件(A4纸双面打印)时需提供保证金0.00元,若落选当场退还,中选后将其转入风险保证金。
3.参与遴选供应商法人代表若委托他人参加遴选,被委托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各参选公司自行准备遴选现场书面承诺材料。
七、遴选公告方式: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