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决定在编制范围内公开考核招聘88名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旺苍职业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旺苍县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报考岗位编码为1001至1006、1010至1023的岗位时,不受专业和教师资格证限制,聘用后教师资格证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报考岗位编码为1007-1009的岗位教师资格证暂不受限制,但聘用后教师资格证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1001至1006、1010至1023的考生,除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专业必须为师范专业,若考生所学专业与附件2“专业”一栏的专业名称一致,但考生所学专业不是师范专业,则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旺苍县范围内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本公告相应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旺苍县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年6月15日)。三、招聘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8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1001、1012、1013、1014、1017、1018、1019、1020、1021、1022、1023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四、报名(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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