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省食安办会同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于年7月—11月,组织实施了对25个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市、区)及5个第二批暂缓通过验收的创建县(市、区)的评价验收工作。通过县级自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资料评审、现场抽查)等综合评价验收,共有30个创建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要求,拟命名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书面来函(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联系人:陈炼、廖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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