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
申报与公示办法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拟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针对不同的照顾对象,公示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如下:
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
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进行申报,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
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其申报程序如下:
(一)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登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选择是否申报专项计划。
(二)选择申报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拟报考的相应专项计划类别,按本市(州)要求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国家专项申报表》,见附件11)或《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地方专项申报表》,见附件12)。申请兼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须同时填报《国家专项申报表》和《地方专项申报表》。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年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实施范围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是否申报以及申报办法,由县(市、区)招考办周知考生。
考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高考报名确认前,在规定时间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考生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按本市(州)规定的时间确认并打印《国家专项申报表》或《地方专项申报表》,由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后,持相关印证材料,原则上于高考报名确认时交本人高考报名点。
考生申报后,县(市、区)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对申报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可以参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办法,按相应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本县考生进行审查。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的深度贫困县考生(如宏志班),拟报考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的,均须由本人在3月4日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报。
以上各类别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赓即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合格名单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公示无异议,市(州)招考办分类汇总本地合格考生名单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即学籍所在学校)和班级、本人户籍及连续年限、户籍地城乡分类属性(城镇或农村)、族别。
三、经申报可以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获得共青团中央“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的考生,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烈士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自行向规定部门主动申报的同时,还应向高考报名点主动申报,由报名点进行申报公示。各相关部门审核无误报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照顾项目。
四、特殊类型招生考生
(一)保送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备保送生资格的五类考生,由本人向有关部门、所在中学申请,并经有关部门、中学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周。
公示内容包括保送生的姓名、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
(二)自主招生录取考生
试点高校须将入选考生名单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入选考生名单、相应录取要求及联系方式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确定或收到入选考生名单后赓即在中学、试点高校网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
高校将入选考生的名单及时书面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入选考生名单、相应录取要求及联系方式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所在中学、相关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确定或收到入选考生名单后赓即在中学、相关高校网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享受照顾项目、入选高校。
五、公示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六、其他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开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有关举报。
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区)
(共68个县、市、区)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
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苍溪县
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仪陇县、阆中市、南部县、嘉陵区
宜宾市:屏山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恩阳区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四川省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实施范围县(市、区)
(共个县、市、区)
成都市:大邑县、邛崃市
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盐亭县、梓潼县、江油市
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利州区
遂宁市:蓬溪县、大英县
内江市:东兴区
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仪陇县、嘉陵区、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阆中市
宜宾市:屏山县、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眉山市:青神县
资阳市:安岳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美姑县、雷波县、西昌市、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甘洛县
附件3
四川省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实施范围县(市、区)
(共个县、市、区)
成都市:邛崃市、金堂县、郫都区、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自贡市:荣县、富顺县
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泸州市: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德阳市:中江县、罗江县
绵阳市:江油市、安州区、梓潼县、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三台县、盐亭县
广元市: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苍溪县
遂宁市: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
内江市: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市
乐山市:金口河区、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营山县、仪陇县、蓬安县
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
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
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眉山市: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资阳市:安岳县、乐至县
阿坝州:马尔康市、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西昌市、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
市(州):县(市、区):.
考生号
身份证号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考生户籍
是否在报名所在县(填写“是”或“否”)
是否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自年9月1日起连续不间断,填写“是”或“否”)
户籍地址
考生学籍
是否具有本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填写“是”或“否”)
是否具有我省其他实施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如是,请填写县市区及中学全称)
考生父亲或
母亲或法定
监护人户籍
是否在考生户籍所在县
(填写“是”或“否”)
是否在我省其他实施区域
(如是,请填写户籍所在市州及县市区)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1.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信息不实或填写错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2我自愿申报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并接受资格审查。
考生签字: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1.我省年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县、市、区),申报考生须具备的条件为:本人符合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请有关县(市、区)按年我省国家专项计划规定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年的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2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表
市(州):县(市、区):.
考生号
身份证号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考生户籍
是否在报名所在县(填写“是”或“否”)
是否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自年9月1日起户籍是否连续)(填写“是”或“否”)
户籍地址
是否农村户籍(填写“是”或“否”)
考生学籍
是否具有本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填写“是”或“否”)
是否具有我省其他实施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如是,请填写县市区及中学全称)
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
是否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如是,请填写户籍所在县市区)
是否农村户籍(填写“是”或“否”)
身份证号
本人承诺:1.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信息不实或填写错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2.我自愿申报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接受资格审查。
考生签字: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1、我省年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个县、市、区),申报考生须具备的条件为:本人符合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年专项计划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3、请有关县(市、区)按年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规定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年的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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