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旺苍检察
1月19日,省住建厅发文通报了年四川省重点公园、四川省生态园林村、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单位)名单。全省共10个四川省重点公园、10个生态园林村、61个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45个四川省园林式单位。其中,旺苍检察院被命名为“四川省级园林式单位”。
△点击上方观看视频四川省园林式单位(节选部分)↓↓↓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广元市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川天赐剑门关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剑阁县剑门关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苍溪县林业局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四川省苍溪中学校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旺苍县检察院新院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共计占地15亩,绿化率占46%。新院大楼采用中轴对称的布置形式,呈现一种完整、庄重的感觉,同时作为检察院公开、公正的隐喻。烘托出了整个办公楼的庄严气氛,彰显检察机关的威严和刚正气质。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
走进旺苍县检察院内,八颗大树分立两旁,中间立置“绿色检察赋”石刻,层次分明,极具庄严;半包围式花园,生机勃勃,浓密茂盛;小道树影婆娑,清风拂面;石凳石桥相间,宁静清幽。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绿化景观
整个院落布局协调,“检察蓝”与“生态绿”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赏心悦目的立体风景画。并逐步形成以“园林景观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相互交融、互相辉映”为特征的机关院落景象,品位高、绿化好、设施齐全的“园林式单位”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绿色检察赋》石刻
近年来,旺苍县检察院在实现业务、队伍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着力于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园林式单位作为全院“文化育检”和“素质强检”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加大办公区域绿化、美化建设。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初心”石刻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民胞物与”石刻
经过几年的努力,旺苍县检察院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绿地生态系统,大力提升了整体环境、整体面貌、整体形象,切实保障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年在旺苍县首届“清香红城多彩绿谷”增彩添香活动中荣获“最美机关”荣誉称号。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最美机关”称号
如今的旺苍县检察院成就了“园林式单位”,生态文明跃然纸上,就连呼吸的空气仿佛都透着“绿”的气息、清新的味道,置身于绿色园林之中,盎然的生机沁人心脾。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绿化道
旺苍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将精细化融入到园林绿化管理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和园林美化意识,更好地营造干净整洁、优雅舒适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开启检察事业新的征程。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办公室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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