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旺苍县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大会,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徐斌德主持会议,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主讲,县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局等12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邓海国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要点介绍,阐明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具体规范,是全面依法治国对全体司法参与人员以及其他单位领导干部提出新要求,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全体领导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邓海国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内容,向与会人员明确“三个规定”规范的主体、对象、具体行为等,将每个关键词、术语作详细解释。介绍了市县两级公检法司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优秀经验做法,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力量,做好社会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宣讲结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广元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作出严肃承诺,形成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旺苍检察
政治部出品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