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旺苍家乡事”免费加入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近日,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布旺苍县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机动车停车、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和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等相关收费标准有了相关规定。小编梳理目录清单中市民关心的几项重要民生服务收费标准,一起来看!
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综合均价(基价+桥隧):一类客车0.35-0.84元/车.公里、收费系数1:2:3:4,一类货车(专项作业车)0.35-1.62元/车.公里、收费系数1:2:3:3.9:4.7:5.4;
一级公路一类客车基价标准0.2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0.05元/吨.公里。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县城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白天4小时内小型客货车2元/次,中型客货车3元/次,大型客货车4元/次,摩托车1元/次,其他车辆0.5元/次,白天4小时以上分别为4元/次、5元/次、6元/次、2元/次,其他车辆1元/次,夜间4小时内分别为3元/次、4元/次、5元/次、2元/次、1元/次,夜间4小时以上分别为6元/次、8元/次、10元/次、3元/次、2元/次。停放不足20分钟免费。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旺苍县城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按户计收,收费标准为5元/月·户。
2.乡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包括暂住人口)按户计收,收费标准为5元/月·户。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普通墓:单墓30元/年,双墓35元/年;
中档墓:单墓35元/年,双墓40元/年;
高档墓:单墓50元/年,双墓60元/年。
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博骏公学学费:小学元/生·学年,初中元/生·学年。住宿费:元/生·学年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县城区:48元/头,乡镇55元/头。
来源:旺苍县人民政府网
在右下角点“在看”
扩散给更多人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