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教育局印发《广元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一起来看看!
今年的方案改革力度大
这些政策变化需要早知道
一
学科总分从分提升到分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从分提升到分;体育从40分提升到70分;新增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30分。中考成绩仅向考生本人公布。
二
所有学校将面向全市招生
全市26所普通高中、16所中职学校(含技校)均打破县区地域限制,面向全市招生。学生可以报考市内任何高中阶段学校。
三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招生“禁令”: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四
严格执行4:6的职普比
全市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人数与就读普通高中人数之比保证不低于4:6。中考成绩出来后,按此比例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按线招生。允许部分初三学生提前进入中职预备班并在中职学校完成初中学业,参加中考。
五
志愿填报将在考场进行
中考最后一堂结束后即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分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考生要完整填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各批次志愿。提醒考生:每名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特别是优质学位有限,填报志愿要审慎,履行志愿要诚信,否则对己对人都有失严肃、公平。
六
用好中考招生指南
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编印广元市年中考招生指南,免费发放到每位初三学生手中,供学生志愿填报参考。
七
录取批次早知道
通高中共设3个录取批次,每批次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各1个。第一批次学校包括:广元中学、苍溪中学、广元外国语学校和广元天立国际学校;第二批次学校包括:剑阁中学、旺苍中学、宝轮中学、苍溪城郊中学、青川中学、元坝中学、朝天中学、川师大万达中学、剑门关高级中学、苍溪天立学校、剑阁天立学校、旺苍博骏公学、利州区黄冈中学;第三批次学校包括:市实验中学(广元天立国际学校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广元市中学(广元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中学校区)、市树人中学(广元中学教育集团树人中学校区)、苍溪实验中学、剑州中学、剑阁开封中学、剑阁白龙中学、旺苍东城中学、青川一中。中职学校分2个批次,分别设3个和4个志愿。第一批次学校包括:利州中专、市职高、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苍溪职中、剑阁职中、旺苍职中,考生可在以上学校选填3个志愿;第二批次学校包括:青川职中、朝天职中、昭化职中、第一职中、剑阁武连职中、苍溪嘉陵职中、剑阁新科职中、广元工程技校,考生可在以上学校选填4个志愿。
八
按录取结果入学注册
坚决杜绝学校之间互挖生源,全力维护志愿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学生一旦录取,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并实际就读。没有中考有效成绩、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按录取结果报名入学、普高控制线下录取等四种情形均不能注册普高学籍。
九
继续推进普职融通改革
鼓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师资互派、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活动互动、学籍互转,让更多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院校就读。
十
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凡是顶风违纪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校长不得评优晋级,学校年度考核降等。凡是向非法招生学校有偿提供生源信息,买卖生源,损害学生利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设违规招生举报(基础教育科)、3244(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信访科)。
方案详读
广元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
01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总分分)
1.科目设置纸笔闭卷考试,七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2.分值及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各分,考试时间各分钟;物理分,化学7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考试时间共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合堂合卷分科进行,考试时间共分钟。3.试题命制市教科所依据课程标准和适用教材命制试题,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信力。4.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考试安排在年7月13—15日进行。考试科目顺序确定、考试工作统筹安排、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试卷印制、具体考务、评卷、登分、信息管理等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5.成绩呈现形式成绩采用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形式对考生公布。每个学科按考试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学业水平等级: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学业成绩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02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70分)
1.项目及分值必考项目,四项,52分:50米跑、1分钟跳绳,各10分;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14分;男子0米跑(女子米跑),18分。选考项目,三选一,18分:篮球(往返上篮)、足球(绕杆射门)、排球(手垫传球)。2.考试时间及考务组织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筹安排,县区教育(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体育与健康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册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3.成绩呈现形式成绩采用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形式对考生公布。等级划分:优秀等级,记为A,56—70分;良好等级,记为B,49—56分(不含);及格等级,记为C,42—49分(不含);42分(不含)以下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
03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总分30分)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生物考试初二期末举行,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各10分。考试安排在6月进行,由市技装所负责组织实施。成绩采用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形式对考生公布。学业水平等级按原始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优秀等级,记为A,占25%;良好等级,记为B,占30%;及格等级,记为C,约40%;学业成绩不及格记为D,原则上不超过5%。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按照实验操作成绩信息标准,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将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册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04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
地理、生物两科学业水平考试在教学内容结束当年即八年级期末进行。7月16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闭卷笔试、合堂分卷分时进行,各分,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呈现形式和等级划分采用九年级文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办法。市教育局统筹命题、制卷、考务指导,县区教育(教科)局具体负责考务组织、评卷、登分工作。评卷工作结束后,须按规定格式要求将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并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提供加盖印章的纸质成绩表册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考试成绩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封存,纳入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体系。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及填报
0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共设3个批次,最多可报3个批次;每批次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1.第一批次志愿:限报2个。报考广元中学、苍溪中学和广元外国语学校、广元天立国际学校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2.第二批次志愿:限报2个。报考剑阁中学、旺苍中学、宝轮中学、苍溪城郊中学、青川中学、元坝中学、朝天中学、川师大万达中学、剑门关高级中学、苍溪天立学校、剑阁天立学校、旺苍博骏公学、利州区黄冈中学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3.第三批次志愿:限报2个。报考广元市实验中学(广元天立国际学校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广元市中学(广元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中学校区)、广元市树人中学(广元中学教育集团树人中学校区)、苍溪实验中学、剑阁剑州中学、剑阁开封中学、剑阁白龙中学、旺苍东城中学、青川一中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三个批次志愿均未录取且分数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下简称普高控制线)上的学生可参加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全市公办、民办高中学校的协议补录。学生和家长与学校签定补录协议,办理缴费注册。学校须于全市正式录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统一信息格式将已办理协议补录学生纸质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02中职学校志愿
共设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均需填报。1.第一批次志愿:可填报3个。报考利州中专、市职高、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四川省核工业技师学院、苍溪职中、剑阁职中、旺苍职中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2.第二批次志愿:可填报4个。报考青川职中、朝天职中、昭化职中、广元市第一职中、剑阁武连职中、苍溪嘉陵职中、剑阁新科职中、广元工程技校的考生在此批次填报。两个批次志愿均未录取且分数在普高控制线下的学生,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就近安排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就读。
03五年制高职志愿
五年制高职志愿分师范和非师范专科类,志愿设置为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2个专业。所有考生均可填报,但不得兼报省级示范高中与五年制高职志愿,如被省级示范高中录取,五年制高职志愿无效。四川省下达年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后,单独组织网上填报。
04志愿填报要求
1.明确招生范围
市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2.规范组织填报
中考最后一堂考试结束后,当堂监考教师负责组织考生统一集中在考场填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志愿。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代报或者篡改考生志愿,确保考生志愿自主真实。3.慎重填报志愿
因特殊情况不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不填报志愿、不进入划线录取环节。县区教育(教科)局和初中学校要提醒和告知学生、家长,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须慎重填报志愿,诚信履行志愿,一经按程序录取,学生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并实际就读。支持考生报考民办学校,学生及家长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避免因不愿或无力承担较高费用影响后续学业。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分管基教、职成、招考副局长统筹协调,基教科、职成科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承办。
0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等级。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采用原始分数,合计分。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采用等级,等级要求由高中学校确定,至少须达到C等级。按6:4普职比划定普高控制线,低于普高控制线的学生,鼓励引导到市域内中职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和注册学籍。(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时须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学校要按照考生信息规范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县区教育(教科)局,县区汇总后统一报市招生考试中心,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3)高中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录取人数、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等级、协议补录规则等。录取方案须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核准,加盖印章并报市招生考试中心。2.录取方式采用“批次优先、遵循志愿、等级入围、分数排序”录取办法。按照志愿和高中学校录取方案确定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建立高中学校预录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内依分数从高到低录取。3.录取顺序录取顺序: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录取→协议补录。4.打印录取名册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后,市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加盖印章,向相关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广元招生考试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
02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中职类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完成录取后开始录取。
03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由省招考委按计划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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